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大连海事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海事大学便携式地物光谱仪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注:本项目投标产品允许投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销售类或增值税发票的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国产设备除外);3、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冻结。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资格预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套,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926会议室,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